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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

点击次数:426  发布日期:2012-06-12  【打印此页

广东省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

 

为落实省局关于印发全省质监系统特种设备“打非治违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粤质监锅函〔2012311号)要求,市局决定组织全市开展严厉打击违反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规定从事特种设备设计、制造、安装、使用、充装活动,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(以下简称“打非治违”),制定方案如下:

一、整治工作目标

在市安委会和省局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认真落实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(国发[2010]23号)、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“安全生产年”活动的通知》(国办发[2012]14号)等重要文件精神,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,结合“三打两建”工作,配合当地政府组织开展的“打非治违”执法专项行动,严厉打击各类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违规行为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,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。

二、整治重点内容

1.未经许可设计、制造、安装维修改造、使用特种设备的;

2.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;

3.特种设备过期未经检验继续使用的;

4.气瓶已到报废期未按规定实施报废的;擅自违规改造、改装气瓶的;检验已到期报废钢瓶的;对已报废气瓶不按规定处理的;未经许可充装气瓶(移动式压力容器)的;

5.电梯不按规定维护保养的;

6.游乐设备、设施未按规定保养检修的;

7.瞒报谎报事故,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;

8.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、责任不明确、措施不落实、整改不到位的;

9.应急救援队伍、装备不健全,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,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、使用培训不够的;

10.其它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规、规章的生产、使用行为。

三、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

专项行动要做到企业自查自纠与部门督查相结合,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,监督检查与行政执法相结合。从即日起,到9月底,分四个阶段进行。

(一)动员部署阶段。5月底前,各区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,迅速动员部署,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,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,督促企业整改。

(二)集中整治、强化执法阶段。6月至7月,各区局要组织现场检查和执法行动,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,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,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,发现存在问题要及时指出并责令改正,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。

(三)全面检查、重点抽查阶段。8月底前,各区局要对前两阶段检查发现的问题,全面跟踪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,对突出的隐患问题要重点整治。市局将适时派出督查组对各区“打非治违”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。

(四)督查总结、巩固提高阶段。93日前,各区局要完成对开展“打非治违”专项行动情况的总结,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局锅炉科,由锅炉科汇总情况报省局及市政府安委会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。我市特种设备数量大、种类繁多,涉及面广,制造、安装、改造、使用、充装,各环节都有存在导致事故的安全隐患的可能,各区局要高度重视“打非治违”专项整治工作,要针对重点监控设备、薄弱环节、易发事故的特种设备,结合实际、突出重点制定“打非治违”工作方案。同时要积极参与和配合当地政府组织开展的“打非治违”执法专项行动。

(二)加强执法检查,严厉打击违规行为。要加强执法检查,采取集中开展对大型游乐设备设施、公众场所使用的电梯、使用小锅炉的企业、熔融场所使用的起重机、使用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的单位、气瓶充装站执法检查的方式,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。

(三)加强宣传引导,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。要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报纸、互联网等媒体,结合各大节假日安全检查工作以及“安全生产月”等活动,广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有关法律法规、安全知识,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进企业、进校园、进社区活动,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整治的全过程。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,及时在媒体公开曝光。

(四)各区局在“打非治违”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,要及时向市局报告,重大安全问题要同时向当地政府报告;分院要将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送监察机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