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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水性涂料

点击次数:562  发布日期:2018-04-08  【打印此页

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水性涂料

( HJ 2537-2014 代替HJ/T 201-2005 2014-07-01实施)

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,减少涂料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,保护环境,制定本标准。本标准提出了水性涂料的有害物质限量要求。本标准对《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水性涂料》(HJ/T 201-2005)进行了修订,主要变化如下:——调整了标准的适用范围;——调整了不得人为添加的物质要求——增加了乙二醇醚及其酯类物质的限量要求;——提高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限量要求;——提高了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乙苯总量的限量要求。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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